山西省通信管理局是根据《国务院批转信息产业部关于地方电信管理机构组建方案的通知》和信息产业部《关于组建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在政企分开后的山西省邮电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的山西省电信管理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根据信息产业部《关于山西省通信管理局组建方案的批复》,山西省通信管理局于2001年3月5日正式成立;同时撤消山西省邮电管理局。 山西省通信管理局向内设三个职能机构,即办公室(加挂政策法规处)、市场监管处(加挂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网络管理处(加挂通信行业信息中心)。 山西省通信管理局直属三个中心:即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山西分中心(准厅局级),山西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山西省通信工程定额质量监督中心。 山西省通信管理局主管三个学会、协会:即山西省通信学会、山西省通信行业协会、山西省互联网协会。 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和信息产业部的批复,山西省通信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电信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本地区化用电信网、专用电信网实行统筹规划与行业管理。 (二)负责受理、核发本地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电信设备进网管理,会同地方价格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管理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的电信服务价格与服务质量。 (三)保证公用电信网的互联互通和平接入,协调电信企业之间的经济与业务关系。 (四)根据信息产业部授权,负责电信网码号及其他公用电信资源的分配与管理。 (五)组织协调通信与信息安全、党政专用通信和应急通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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